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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要求

作者:未知    发布时间:2016-06-07    浏览量:0

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要求


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要求

  学院管理:

 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,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。学院各级领导、教师、职工,要牢固树立“人才培养的质量是学院生命线”的观念,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、《高等教育法》,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,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完成研究我院人才培养规律和教学规律,改进教学管理工作,提高教学管理水平;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;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;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,形成特色,提高教学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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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教师管理:

  一、坚持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爱护学生,严格要求,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。

  二、了解所教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,并根据大纲要求制定教学目标,安排教学内容,填写<教学进度计划表>,于开学前交二级学院教务主管人员上报教务处。

  三、熟悉教材,了解学生,认真备课,写出教案和讲课提纲;须使用计算机房或其他教学设备时,应至少提前两天提出申请报相关部门准备。积极开展教学研究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,保证授课任务的完成。

  四、精心施教,提高课时利用率。充分利用每节课的有效时间,不迟到,不拖堂,不早退,一个月迟到次数达2次以上或早退累计时数达1小时者,从当月课时费中扣除1课时的课时费。变更上课时间须经二级学院教务办批准。

  五、严格执行课堂纪律,认真检查学生出勤情况,并于每月月底将考勤表由二级学院汇总情况后报送教务处。

  六、按照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的教学要求,或教学小组统一规定的作业量,对学生布置作业,并讲清作业的目的要求,及时进行批改和讲评。

  七、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的规定,做到系统复习、合理命题、准确评分,按时上报评分结果。通过考试巩固知识,改善学风。

  八、注意因材施教,对基础不同的学生应给予不同的答疑安排和学习指导。

  九、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,认真听取教学中心小组和学生对教学的反馈意见,重视教学评估,改进教学。学期或学年结束后,应写出教学工作小结交二级学院教务办。

  十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(包括培训、备课、公开课、教学研讨等),认真完成学校委托的有关业务工作,对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  十一、保证教学的正常秩序,非因特殊情况一般不在上课期间内请假,必须请假或请人代课的须经二级学院院长批准,申请辞职者,须在2个月以前提出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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